AI导读:

随着A股市场逐步升温,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董监高因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而发布的“致歉”公告显著增多,其中多为亲属进行交易并将收益上缴公司。


在A股市场逐步升温的背景下,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董监高因违反短线交易规定而发布的“致歉”公告显著增多,这一现象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A股市场回暖,短线交易“致歉”公告频现

11月28日晚,福莱蒽特发布公告,披露其监事李纪刚因短线交易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此前,该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了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无独有偶,11月27日晚,司南导航也发布了类似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孙中豪的证券账户在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期间存在短线交易行为,并已向投资者致歉。同样,在11月26日晚,红相股份也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王祥的配偶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向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据观察,这些公告是近期A股市场短线交易“致歉”公告增多的一个缩影。自9月24日以来,已有近50家公司发布短线交易“致歉”公告,数量和密度较市场低迷时期出现较明显增长。

短线交易多为亲属所为,收益上缴公司

在这些短线交易案例中,多数是由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进行的。例如,在福莱蒽特的案例中,监事李纪刚的父亲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构成短线交易。在司南导航的案例中,孙中豪的配偶使用其证券账户进行了短线交易,获利4085.46元,并已上交公司。红相股份的案例中,王祥的配偶杨鸿雁也存在短线交易行为,并将所获收益9000元上交公司。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股票,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