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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宣布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募资总额下调至55.385亿元,资金将用于多个风电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吉电股份于7月9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重要议案。该议案涉及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调整内容为将原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0亿元下调至不超过55.385亿元。

本次募集的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以下几个项目: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吉林长岭10万千瓦风电项目、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10万千瓦风电项目、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以及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吉电股份还表示,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一旦募集资金到位,将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所需金额,公司将在已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因素,调整并最终确定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投资额。对于募集资金不足的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