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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深交所审核通过,计划募集资金不超过26.5亿元用于智能制造供应链和华东运营总部项目。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但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有所减少。


怡合达(301029.SZ)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通过。深交所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然而,该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怡合达2023年7月19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计划通过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怡合达智能制造供应链华南中心二期项目和怡合达智能制造暨华东运营总部项目。这两个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智能制造能力和运营效率。


本次定增的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由龚启明和朱则亮担任保荐代表人。发行将采取竞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此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截至2023年5月19日,金立国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1.52%的股份,并通过其他方式间接控制公司28.36%的股份。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共同控制公司,合计持有47.60%的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金立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的股份比例将降至39.66%,但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

怡合达于2021年7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40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6亿元。然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了6.42亿元,主要用于智能制造供应链、自动化零部件制造项目和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建设。本次IPO的保荐机构同样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费用为4716.98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