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美新能IPO之路终止,创新不足、违法换汇等成关键
AI导读:
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创业板IPO申请,终止上市之路。原因涉及公司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不足、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换汇、公司部分业务毛利率偏高,以及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等问题。
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美新能”)日前撤回了其创业板IPO申请,标志着其上市之路的终结。这一决定是在IPO过会近两年后,公司迟迟未提交注册的情况下做出的。
明美新能的IPO之路受阻,主要原因涉及公司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不足、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换汇、公司部分业务毛利率水平偏高,以及客户与供应商存在重叠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公司的两轮审核问询及上市委现场问询中被反复提及,成为其IPO失败的关键因素。
2022年6月,明美新能的创业板IPO申请获得受理,但此后公司却迟迟未进入提交注册环节。招股书显示,公司成立于1998年,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IPO拟募资4.5亿元用于年产1700万个封装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等。
在审核过程中,明美新能的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受到质疑。招股书显示,公司的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低,且核心技术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此外,公司的发明专利数量也较少,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存在明显短板。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研发投入与公司技术水平、行业地位和成长性是否匹配,以及自身技术的先进性和竞争力。
除了技术方面的问题,明美新能的实控人梁昌明还涉嫌违法换汇行为。梁昌明因将7258.88万元通过境内银行账户汇至换汇公司指定账户,并通过境外银行账户及现金方式收取合计7989.92万港元,构成违法换汇行为。深交所多次要求公司说明相关违法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是否构成上市法律障碍,以及相关违法换汇资金是否涉及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此外,明美新能的毛利率水平也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招股书显示,公司工业电子设备及二轮电动车类电池模组业务的毛利率偏高,且在不同年份间存在波动。上市委要求公司说明相关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公司进一步落实说明相关问题。
记者还发现,明美新能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塔菲尔集团、双一力、远景科技集团、中能集团等既是公司的主要客户,也是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此外,公司在与客户签订的协议中还存在“最优惠价格”“将主动持续降低部件价格”等条款,深交所紧盯相关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交易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输送情形。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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