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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离婚案一审宣判,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判决分割给前妻,涉及市值高达4.3亿元。任斌表示将提起上诉,但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导读】近日,纵横股份实控人任斌的离婚案一审宣判结果出炉,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判决分割,涉及市值高达4.3亿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含章报道,1月16日晚间,纵横股份(688070.SH)发布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因个人离婚纠纷被法院一审判决分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消息。根据判决结果,任斌需将其持有的2050万股股份中的1230万股过户给前妻邝明芳。以1月16日收盘价35.20元/股计算,这部分股份价值高达4.33亿元。然而,任斌已表示将对此判决提起上诉。

天价“分手费”引关注

公告显示,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就邝明芳提出的离婚及其家庭财产分割请求,包括持有的纵横股份股权,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包括三项内容:准予双方离婚;任斌持有的纵横股份2050.2万股中的1230.12万股归邝明芳所有,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任斌持有的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3%的财产份额归任斌所有。

按照1月16日的收盘价,邝明芳分得的股份价值超过4.3亿元。任斌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不过,由于案件尚处于上诉期,最终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任斌持有的股权比例。

回顾2024年2月,纵横股份曾公告,邝明芳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分割财产。当时,她请求法院判令任斌将持有的纵横股份2050万股中的60%归其所有,并请求将任斌持有的永信大鹏23%的合伙份额价值的60%折价现金补偿给她。此次判决中,第二项诉求获法院支持,第三项诉求未获支持。

离婚不影响公司运营

纵横股份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注于工业无人机相关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2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根据2024年三季报,任斌作为纵横股份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公司23.41%股份,并通过控制永信大鹏持有的10.18%股份,以及与其他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控制公司56.09%股份,为实际控制人。

公告指出,根据本次一审判决结果及任斌的一致行动协议安排,预计本次诉讼不会对纵横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斌在资产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因此,本次诉讼不会对纵横股份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截至发稿,纵横股份股价跌2.93%,报34.17元/股,市值为30亿元。

(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