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因审计期间买卖彤程新材股票被警示
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公告,李峰因在为彤程新材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规定,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财中社2025年2月8日最新报道今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正式发布公告,针对李峰在为上市公司彤程新材(股票代码:603650)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期间涉嫌违规交易的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公告显示,李峰在审计服务期间存在买卖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50.SH)股票的行为,此行为已触及监管红线。
经监管部门深入调查,李峰的上述行为明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此,监管部门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李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严厉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交易行为详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以此作为行业警示。
李峰若对上述监管决定持有异议,依法享有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或者在6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监管与自律。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
(信息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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