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紫天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拒绝阻碍执法,福建证监局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公司及责任人被罚款并市场禁入,面临退市风险。监管部门坚决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秩序。

  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顽疾”,随着市场的发展,财务造假手法不断翻新,越来越复杂,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害市场秩序。严打财务造假,既是资本市场固本强基之举,也是严监严管之重。

  尽管监管从严,但仍有顶风作案者,更有甚者拒绝、阻碍执法,这不仅是对资本市场秩序的严重破坏,背后往往还隐藏着更大的造假问题。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近日,福建证监局依法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科技”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及涉嫌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案进行行政处罚。

  上市公司财报造假,屡次拒绝阻碍执法

  2月14日晚间,紫天科技披露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显示,对公司及宋庆等4人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一案,福建证监局已调查完毕并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回顾此案,2024年5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紫天科技发出年报问询函,就公司披露的2023年度报告中各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与中期报告存在重大差异、业务模式及真实性存疑、存货余额大幅增长、往来款余额高企等情况发出问询。公司随后多次发布延期答复公告。

  2024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紫天科技发出《关注函》,指出深交所多次联系并要求公司及董事长兼董秘宋庆配合监管,如实完整回复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宋庆却以个人身体不适、不负责具体回函工作等为由拒绝沟通。

  2024年初,福建证监局依法对紫天科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公司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董事长姚小欣、董事长兼董秘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也拒不配合现场检查工作。

  2024年9月6日,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但公司拒绝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深交所于当天以《关注函》的形式披露该立案信息。

  2024年9月中旬,福州市公安局以“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等人,均未获回应。

  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涉嫌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立案调查,并进行告知,同时也告知公司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事项。公司于10月27日披露了被福建证监局立案调查的事项,但未披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事项,深交所再次以《关注函》的形式披露了紫天科技近期两次被立案调查的事项。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责令改正及罚款,市场禁入10年

  福建证监局认定,紫天科技主要涉及以下事项:一是拒不配合监管及检查、调查工作;二是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包括大额预付账款与存货列示不正确,虚增营业收入;三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金额达到3亿元。福建证监局责令紫天科技在30日内作出整改、披露相关报告并提交整改报告。

  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履行负责人职务的姚小欣、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均处以80万元罚款,并对上述人员处以10年市场禁入。

  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证监局在责令改正措施中明确说明“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应当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机构及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市场禁入6年

  此外,福建证监局在对紫天科技立案的同时,还对紫天科技2023年审计机构北京亚泰拒绝阻碍执法行为立案调查。

  福建证监局在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的同时,对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北京亚泰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进行现场检查,但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多次不按要求提供审计底稿,田梦珺也不配合约谈、拒绝接听电话、回复短信、微信。

  福建证监局对北京亚泰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田梦珺拒绝阻碍执法行为,拟对北京亚泰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田梦珺处以60万元罚款及6年市场禁入。

  严惩拒绝阻碍执法行为,彰显“严监管”

  根据《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拒绝、阻碍执法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公司及审计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本应带头遵纪守法,却目无法纪挑战监管权威。

  有关专家指出,监管部门果断出手,作出金额罚与资格罚的双重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秩序的坚定决心。

  公司及审计机构双双拒绝阻碍执法,背后到底还隐藏着什么违法行为?

  前期监管部门已对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本次对公司下达的责令改正监管措施,揭开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部分“面纱”。

  专家表示,监管部门已对公司及审计机构的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作出了有力处罚,相信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后续还将受到强力处罚。

  最终处罚尚未落地,公司可能触及退市情形

  监管部门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在期限内整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若公司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则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经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此外,公司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还在调查中,最终处罚尚未落地,如果最终认定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公司也极有可能被强制退市。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