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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主任表示,操纵类案件呈现新趋势,包括短线化操纵、“加杠杆”团伙型操纵、上市公司“内部人”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等,给操纵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及处罚带来新挑战。

2月21日,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在发布会上指出,操纵类案件呈现新趋势。这些案件已从传统的利用资金优势“坐庄型”操纵向基于特定时段和关键时点的短线化操纵发展。同时,“加杠杆”操纵行为增多,借助配资资金或资管产品,游资抱团炒作的“团伙型”操纵频发。此外,上市公司“内部人”参与的“伪市值管理”信息型操纵及“编题材、讲故事”的蛊惑型操纵也有所增加。更令人警惕的是,利用复杂金融产品和新型交易技术实施的操纵行为偶有发生,给操纵市场行为的识别、调查及处罚带来了新挑战。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