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ST有树重整推进遇阻,深圳天行云公司拟指定新主体共同受让公司股票,占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合计持股数量的90%。管理层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变更产业投资主体剥夺了债权人和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专家也担忧此举将损害股东权益。

  *ST有树重整推进遇阻。公司2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产业投资人深圳天行云公司拟指定自然人王维、长沙云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好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股票的共同受让主体,共同受让公司股票1.67亿股,占产业投资人联合体合计持股数量的90%。

  此次变更尚需征求公司管理人、法院等多方意见,且存在不确定性。产业投资人指定第三方主体持股是否符合相关协议约定、实际持股主体与数量后续是否变动等均有待观察。

  公司管理层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在没有签署《补充协议》的情况下进行产业投资主体变更,有违《重整投资协议》约定,也无法保障债权人及其他股东权益。

  产投拟变更股票受让主体

  根据*ST有树此前披露的《重整计划(草案)》,为清偿债务,公司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5.07亿股。其中,1.86亿股由产业投资人受让,受让价格为1.95元/股。

  若重整计划顺利实施,公司大部分债务将通过以股抵债解决,降低公司刚性兑付压力,提振现金流。

  原本确定的重整产业投资人为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和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公司股份1.67亿股及1857.27万股。但深圳天行云现拟变更股票受让主体,指定王维等人共同受让。

  王维系深圳天行云实际控制人,长沙云蜀为深圳天行云全资子公司,湖南好旺背后为自然人刘海龙及高玮。

  管理层反对产投主体变更

  *ST有树管理层认为,债权人、股东对牵头产业投资人的理解应是深圳天行云,现在通过指定持股方式变更产业投资人,剥夺了债权人和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同时,管理层担忧变更产投主体将不利于承诺的兑现。根据《重整计划(草案)》,深圳天行云和福建纵腾承诺在获得控制权后,将逐步向公司注入进口业务,并提振出口业务。

  专家:强行变更或损害股东权益

  相关专家认为,贸然变更产业投资人或损害债权人和其他股东权益。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志文表示,贸然变更产业投资主体,且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的情况下,相关承诺的履行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胡广也表示,如果重整协议中未将王维等人列为连带责任人,则无直接依据要求其履行深圳天行云公司的承诺。

  此次变更若成功,将直接影响重整程序的稳定和承诺的兑现,对债权人、公司及股东利益均可能造成损害。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