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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何杰近日表示,当前针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仍有优化空间,建议出台更加完善的鼓励“投早”的投资额抵扣制度,实施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阶梯税率,以激发市场活力。

“创业投资是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行业创新突破的重要引擎,应按照鼓励创投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导向,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杰近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针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仍有优化空间,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他强调,为了释放长期资金参与创投的活力,需要让长期资金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时能够“轻装上阵”。何杰建议,应出台更加完善的鼓励“投早”的投资额抵扣制度,实施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阶梯税率,同时扩大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认定范围,并优化完善投资额抵扣范围及抵扣时点相关规定。

早期科创投资税收政策待优化

何杰指出,近年来,为鼓励创投资本更好地“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相关部门已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然而,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条款标准和门槛设定仍有不合理之处,未能充分激励“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行为。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持续落实落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在当前的财政背景下,对创投实施大面积税收优惠并不现实,但在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方面的税收政策仍有较大的优化空间。”何杰表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释放长期资金参与创投的活力。

完善投资额抵扣制度是关键

何杰认为,应实施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匹配的投资税收抵扣制度或阶梯税率。具体而言,一方面应出台更加完善的鼓励“投早”的投资额抵扣制度,根据投资轮次设置与投资期相应梯次的投资额抵扣;另一方面,应构建与投资期限反向挂钩的税率机制,使投资期限越长的创投资本承担的税率越低。

此外,他还建议根据科技企业的实际经营特征,扩大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认定范围,并分类设定符合不同科技行业政策要求的条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