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贾文勤谈资本市场监管:加强打击财务造假,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
AI导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表示,防范财务造假需加大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打击力度,同时建议简化特别代表人诉讼启动程序,扩大主体范围,完善衔接机制。此外,她提出推动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便利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退出。
在身为监管者的代表委员眼中,对于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顽疾,如何进一步防范?如何更大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一级市场投资人退出难题,又当如何化解?
对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在贾文勤看来,较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与第三方配合密切相关,防范财务造假,需加大对第三方财务造假打击力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针对当前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启动程序不便、启动主体单一的问题,她建议简化启动程序,扩大可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主体范围,并健全与破产等司法程序的衔接机制。
此外,贾文勤还建议推动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便利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退出,同时便利投保机构提起代位诉讼,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21世纪经济报道:新“国九条”以来,证监会加大从严监管力度,财务造假是监管重点。您认为应如何进一步打击财务造假行为?
贾文勤:证监会一直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2024年,证监会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具有系统性、隐蔽性、复杂性,第三方配合造假是重要环节。建议加强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打击力度。
首先,增加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依据,修订《证券法》、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配合造假方的行政法律责任,赋予证券监管部门执法权。
其次,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的民事和刑事责任认定标准,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释明,支持投资者向符合条件的配合造假主体追偿。
再者,完善对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协同处置机制,加强落实相关政策意见,优化线索发现手段,提升监管部门协同,强化行政司法协同。
多维度完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有助于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您认为是否需要加大适用力度,如何实现?
贾文勤:已有康美药业案、泽达易盛案等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例落地。特别代表人诉讼不仅保护投资者权益,也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建议简化启动程序,扩大启动主体范围,完善与破产等程序的衔接机制。
便利投保机构提起代位诉讼。
21世纪经济报道:投保机构提起代位诉讼对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存在哪些问题?有何化解之策?
贾文勤:当前投保机构提起代位诉讼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虚假陈述导致讼累,被告范围不明确,管辖法院和诉讼费用交纳方式待优化,前置程序中股东质询函约束力有待强化,缺乏证据支持保障等问题。建议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明确被告范围和管辖法院,缓交案件受理费,强化股东函件约束力,拓宽调查取证渠道。
多措并举推动我国S基金市场健康发展。
21世纪经济报道:S基金是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途径之一。您认为我国S基金发展情况如何,如何更好帮助一级市场投资人退出?
贾文勤:我国S基金市场发展迅速,但仍处于早期阶段。建议加强宣传,支持国有资本和保险公司等长期资金参与S基金市场,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发挥私募基金二级市场交易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国有资本基金转让规则,研究优化税收政策。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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