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儒建议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 强化财务造假打击
AI导读: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建议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从严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案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提升投资者维权效率和便利度,建立非诉执行协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3月8日在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上提出,建议出台背信罪的司法解释,以从严查处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违法犯罪案件,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的可能性。这一建议旨在强化对被侵权上市公司利益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侵占基金财产行为的制度规则。
杨宗儒具体提出了四点建议。首先,他呼吁出台背信罪的司法解释,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保护上市公司和私募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其次,他主张对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严厉措施,依法追究第三方配合造假的刑事责任,并探索形成一批典型案例,以强化对控股股东、实控人侵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利益违法行为的刑事打击和民事追责。
在提升投资者维权效率和便利度方面,杨宗儒建议将可转债纳入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并优化制度安排,减免或缓交符合条件的虚假陈述案件及上市公司众多投资者权益的代表人诉讼费用。他还提出,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的法律保护。
此外,杨宗儒还建议建立人民法院与证券监管部门之间的非诉执行协作机制,以优化衔接流程,提高罚没款项的执行效率。这一机制将有助于解决执行案件中当事人不配合的问题,确保法律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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