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以资抵债需确保公允,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AI导读:
近日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拟以“NJLPC”9.0134%股权抵偿违规担保被划扣资金。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质量的影响受关注。文章提出确保资产作价公允、消除资产泡沫估值、强化资产评估公允性及加大信息披露力度等建议。
熊锦秋
近日某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股东拟用“NJLPC”9.0134%的股权,价值6048.54万元,抵偿公司因违规担保被划扣的资金。上交所随即问询,关注交易公允性及对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作用。笔者认为,大股东以资抵债,必须确保资产作价公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公告显示,“NJLPC”主营聚酯薄膜,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分别为4.13亿和3.59亿,净利却分别为-0.61亿和-0.24亿。至2024年三季度末,其资产负债率高达62.06%。这些数据揭示标的经营状况欠佳。交易以资产评估值为定价基础,市场法评估值为7.46亿,增值137.61%;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5.23亿,增值66.55%。最终,市场法评估结果胜出。
控股股东以资抵债构成关联交易和资产重组,但尚未达重大标准,仍需股东大会审议。按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需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以资抵债的关键在于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不良资产或高价抵债可能拖累上市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2022年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规定,控股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需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和核心竞争力。对于以资抵债,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消除资产泡沫估值,以审计账面净值或市场变卖套现为准,确保补偿公平性。
二是强化资产评估公允性,确保评估机构公正独立,建议由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三是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参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对利益输送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交易及时叫停。
四是上市公司加大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了解交易影响,做出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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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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