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明确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期限,要求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三十六个月,其他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不得少于十二个月,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发展。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明确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期限。该指引要求,为确保重整后公司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的相对稳定,获得公司控制权的重整投资人持股期限必须不少于三十六个月,而其他重整投资人的持股期限则不得少于十二个月。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流程,保护投资者利益。

(文章来源:财联社)

此次证监会的新规,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环境下,更是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应更加注重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