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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适用于全体沪深上市公司,强化现金分红监管和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提升现金分红在评价结果中的比重,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3月14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据悉,修订后的指引适用于全体沪深上市公司,并于发布之日即刻施行。

来源:沪深交易所网站

整体来看,新指引在强化现金分红监管、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沪深交易所将依据新指引开展2024—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

提升现金分红影响力

本次修订旨在平衡激励与约束,提高现金分红在评价结果中的比重,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分红。

一是细化分红加分项。新指引明确了制定中长期分红规划、提高股息率、多次分红等加分情形,旨在激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力度。

二是明确不分红减分项。对于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未分红的行为,新指引将予以减分,以此加强监管,促使上市公司树立良好回报意识。

在提升投资者回报方面,沪深交易所均增设了关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的评价条款,推动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投资价值。

例如,上交所关注“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响应、回购增持及市值管理,深交所则重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倡议,引导上市公司合理分红和回购。

强化信息披露责任

本次修订还针对投资者关切的重点事项在评价体系中予以回应。

新指引强调信息披露真实性,将财务造假、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纳入重大负面事项,加大扣分力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同时,特别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编辑错误等情形,加大惩罚力度,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控。

保障董事履职

沪深交易所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声誉管理,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评价,引导公司维护形象。

例如,上交所新增独立董事履职保障评价指标,深交所将“公司未向董事及高管提供履职保障”纳入减分事项。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持续构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长效机制,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