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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近日联合发布了《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旨在提升保荐机构执业质量,确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保荐项目的高质量推进,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人民财讯3月21日电,沪深交易所近日联合发布了《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修订)》的通知。该通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体系。此举意在督促保荐机构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保荐项目的质量,鼓励以可投性为导向执业展业。沪深交易所对原有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评价实施办法将更加注重保荐机构在上市公司质量方面的表现,通过科学的评价体系,确保保荐项目的高质量推进。这将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整体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