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所发布新版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
AI导读:
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新版《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旨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投资价值。修订聚焦加强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等方面,对上市公司提出更高要求。
3月14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以下统称《评价指引》)。
沪深证券交易所强调,本次修订旨在落实新“国九条”及“1+N”政策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投资价值。《评价指引》聚焦于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等方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提高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是证券监管的重点。沪深交易所修订《评价指引》的核心在于重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间的信任契约,引导资本市场向投资导向转变,稳定分红吸引长期资金。
修订后的《评价指引》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增设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评价条款,关注公司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倡议、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等情况,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责任。同时,提高现金分红评价权重,细化分红加分情形,并新增“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
此外,《评价指引》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将其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针对财务造假,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加大扣分力度。同时,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辑错误等,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评价指引》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单设投资者回报评价条款,关注“提质增效重回报”倡议响应、回购增持实施及市值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沪深交易所表示,将持续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发挥《评价指引》的正向引导作用,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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