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股份,旨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中明确指出,禁止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股份。此举旨在落实《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中关于禁止限售股转融通出借的要求,并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存在不得减持情形股份的规定相衔接。同时,为了回应市场关切,证监会还删除了《承销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可以在承诺的限售期内出借获配证券的规定。

此次修改旨在加强上市公司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将继续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