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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政策体系,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内容强化了风险揭示要求,明确了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并加强了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3月28日,证监会公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本次修订主要吸收了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经验,强化了风险揭示要求,明确了行业经营信息披露标准,并确立了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同时,上市公司需按证券交易所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修订内容还加强了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如增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优化重大事项披露时点,并扩大了履行披露义务的公开承诺主体范围。

在落实新《公司法》方面,修订调整了有关上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监督方式,并将原有关监事会的义务与责任适应性调整为审计委员会的义务与责任。同时,根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将《信披办法》处罚金额上限调整至十万元。

此次修订标志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又迈出了重要一步,将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