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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并强化高频交易监管,适时推出差异化收费方案,引导高频交易者降低交易频率,维护市场秩序。

新华财经北京4月3日电 上交所于4月3日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进一步细化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中的四类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包括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及短时间大额成交,并明确了具体的监控指标。自2024年4月起,这些指标已开始试运行,主要涉及量化私募、券商自营等机构投资者,中小个人投资者基本未受影响。

高频交易方面,上交所表示将强化监管,并适时推出差异化收费方案,对高频交易者收取更高的流量费、撤单费等,以引导其降低交易频率。该方案将在证监会指导下适时出台。

上交所就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答记者问

2025年4月3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相关负责人就制定背景、总体思路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为了落实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面细化规定,旨在促进程序化交易的规范发展,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该细则于2025年7月7日正式实施,预留了过渡期以供市场主体进行适应性调整。

在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共收到648份反馈,其中多数支持《实施细则》的出台。对于所提意见,上交所已部分采纳并完善条文表述,后续将开展培训以解读规则。

《实施细则》明确了四类异常交易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考虑包括保护交易系统安全、维护市场正常交易秩序、避免个股流动性消耗及市场波动风险等。对于触发相关指标的投资者,上交所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可能暂停其使用主机托管资源等。

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为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达到300笔以上,或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达到20000笔以上。这一标准借鉴了境外市场经验,并结合了上交所的监管实践。

对于高频交易,上交所将采取额外报告义务、针对性设置异常交易监管标准、加强交易监管及差异化收费等措施进行监管。

此外,《实施细则》还规定沪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相关规定,并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以明确具体操作。

前期发布的报告通知与《实施细则》内容无冲突,将继续为市场相关主体提供指引。上交所将持续研究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