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使用须谨慎,驾驶人需负主体责任
AI导读:
近期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提醒,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驾驶人需时刻保持警惕。文章还对车企误导宣传、驾驶人滥用辅助驾驶等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
红星资本局4月17日消息,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公众号“交通言究社”发表《智慧领航,安全护航——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功能使用须谨慎》一文,提到近期因驾驶人错误使用辅助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频发,事故背后是驾驶人对辅助驾驶的认知不到位,误以为“辅助驾驶=自动驾驶”。
文章强调,部分驾驶人在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后做出玩手机、睡觉、聊天、吃东西等危险行为,这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也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驾驶人需时刻保持警惕。
2021年8月,中国发布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将驾驶自动化分为0至5级。其中,0-2级为辅助驾驶,驾驶主体仍为驾驶人;3-5级为自动驾驶,驾驶主体是系统。目前,市面量产汽车仍处于2级辅助驾驶阶段,尚未有3级自动驾驶汽车获得准入许可。

文章还对车企误导宣传、驾驶人滥用辅助驾驶、生产销售“智驾神器”以及驾驶人酒后使用辅助驾驶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明确指出,车企若夸大辅助驾驶功能,将面临严厉处罚;驾驶人在使用辅助驾驶时,必须持续观察路况、预判风险并及时接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智驾神器”,将承担刑事责任;酒后使用辅助驾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总之,当前国内量产车型所搭载的自动驾驶系统尚处于2级辅助驾驶阶段,驾驶人才是最终责任主体。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使用辅助驾驶系统时保持专注,确保随时可控,做自己生命的“第一责任人”。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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