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制定券商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
AI导读:
证券行业迎来新举措,中证协制定《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券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证券行业迎来一项重要举措,券商在金融“五篇大文章”上的表现将接受专项评价。此举旨在促进行业功能发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4月17日,《证券日报》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证协近日制定了《证券公司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专项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向各大券商征求意见。该评价办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制定,共二十四条,分为四章,旨在完善券商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今年2月,证监会已发布相关实施意见,强调加强行业机构服务能力,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端正经营理念,因地制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评价办法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稳妥起步,动态优化,聚焦券商核心业务,选取主要代表指标;二是聚焦重点,提高质效,围绕核心任务,剔除重复指标,聚焦专项领域;三是整合指标,统筹协调,降低券商数据报送负担。
评价指标从券商机制建设和对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的贡献程度及能力设置,形成综合性评价。其中,定量评价指标占85分,定性评价指标占15分,共14项。
科技金融指标反映券商对科技领域投融资服务情况,绿色金融指标反映券商对绿色低碳转型活动的融资服务,普惠金融指标反映券商对普惠领域及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服务,养老金融指标反映券商对养老产业的服务,数字金融指标反映券商数字化能力及业务创新。
中证协将券商专项评价结果报送证监会,供监管部门在券商分类监管工作中参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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