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4月24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证券从业人员陈佳友因使用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持有、买卖股票,受到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举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4月24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证券从业人员陈佳友因违规操作受到监管处罚。公告显示,该处罚源于陈佳友在2025年2月25日前使用他人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并持有、买卖股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此,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陈佳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严厉监管措施,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以示惩戒。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再次提醒广大从业者要严守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

  若陈佳友对该监管措施持有异议,他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值得注意的是,复议与诉讼期间,该监管措施将不停止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