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实施一周年,系统性回顾政策执行效果。退市数量显著提升,但非ST公司“闪电”退市引发争议,退市赔偿机制缺失。ST公司退市预警制度与非ST公司退市现象并存,违反信息披露原则。国家层面提出持续稳定股市,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关键的基础性制度。自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以来,中国证监会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于2024年4月12日制定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系统性回顾该政策的执行效果,对于我国股市未来有效化解世界经济不确定性的冲击意义重大。

  该《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市场化、法治化为原则:一是突出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科学设置严格的退市标准;二是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严格各类强制退市标准;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严惩违法行为,健全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在组织实施上,强调对证券交易所和证监局的监督,确保退市实施主体责任到位。

  退市数量显著提升

  2024年,A股退市公司达55家,创历史新高,70%因“一元退市”规则被强制退市。非ST公司退市案例首次出现,凸显退市规则的短板。沪深证券交易所设立风险警示板,向投资者提示重大风险,对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有特别规定。

  截至2024年4月24日,A股市场有5364家上市公司,被实施ST和*ST的公司约有180家。退市预警板块本身是一个完善的退市信息披露系统,但如果非ST公司因股价波动“闪电”退市,成熟预警制度将形同虚设。

  然而,进入退市预警板块的公司有机会恢复正常。随着年报披露,A股市场掀起“摘星脱帽”热潮。部分公司“摘帽”后股价强劲上涨,成为市场焦点。

  相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和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公司也有出现。合理运用退市预警制度可以保障“应退尽退”,但非ST公司“闪电”退市可能引发争议。中银绒业等非ST公司退市案例反映出“一元退市”规则的设计短板。

  退市赔偿机制缺失

  “一元退市”规则对投资者保护不足。非ST公司退市缺乏风险警示,赔偿机制缺失。退市数量增长虽体现执行力度,但过度依赖股价指标可能偏离初衷。中银绒业等案例显示“一元退市”规则存在“重形式、轻实质”倾向。

  “一元退市”规则与退市风险板块逻辑冲突,导致ST退市制度预警功能失效。非ST公司退市缺乏类似机制,投资者无法预判风险。退市规则未能有效遏制投机,反而形成博弈扭曲现象。

  ST公司退市预警制度与非ST公司退市现象并存,违反契约精神,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退市涉及内幕交易和操纵股票行为,应依法论处。例如,东方集团和中银绒业股价暴跌后,前者借助虚假信息披露暴涨,后者第三大股东减持导致退市。

  日前,兴民智通原董事长等人因内幕交易被重罚。退市公司及其高管违法违规行为应赔偿投资者损失。《意见》强调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但实施一年来,非ST公司退市赔偿仍是空白。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持续稳定股市”,体现了国家层面对股市的呵护。《意见》实施一年,是再次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的机会。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