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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明确两类豁免范围和三种豁免方式,压实公司责任,强化监管约束,确保信息披露准确性和及时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监会4月25日消息,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的核心内容包括两大豁免范畴:一类涉及国家秘密或可能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信息,另一类则关乎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同时,明确了三种豁免方式,即豁免按时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临时报告,以及采用代称等方式豁免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的敏感内容。此外,《规定》还强调了公司的责任,要求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豁免制度,严禁以涉密为由进行不当宣传,并对豁免披露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定期向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制度、滥用豁免披露规定,甚至利用豁免从事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证监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证监会指出,此前已就《规定》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市场总体反应积极,主要意见均已被采纳。未来,证监会将持续指导上市公司规范运用《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