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宣判一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两名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获赔78.35万元。该案是全国首例因董监高未履行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

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此次判决彰显了证券法的严肃性。

上海金融法院一审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两名投资者因此获赔总计78.35万元。这一判决结果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案是自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而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法院采用了示范判决机制进行审理,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