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股份变动管理指引及修订上市规则
AI导读:
近日,北交所制定发布了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旨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股份变动行为。同时,北交所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次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北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日,北交所制定并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3号——股份变动管理》,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变动行为。同时,北交所将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更名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正式对外发布。
股份变动管理指引发布
4月25日,北交所发布通知,为规范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股份变动行为,落实证监会相关监管要求,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3号——股份变动管理》,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该指引归并整合了股份变动管理的各项要求,明确了董事、高管买卖股份计划的通知义务、股票限售解限售规定及敏感期交易规范。
此外,该指引还规范了特定股东的增持行为,明确了持股3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增持公告披露要求。同时,根据证监会相关意见,明确了5%、1%权益变动的“刻度说”要求,简化了股东权益被动变动的披露流程。
指引还重申了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要求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并明确了上市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管理责任。
北交所表示,将组织规则解读,指导相关主体准确理解和适用新规,督促其做好股份变动管理,规范增持行为,准确披露股东权益变动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实施
同日,北交所发布通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新旧规则的衔接安排已明确,上市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调整公司章程,设立审计委员会。
北交所还表示,关于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终止上市等事宜的适用衔接安排,仍按照此前公告和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为做好新《公司法》与证监会规定的衔接落实,北交所对上市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此次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北交所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升公司治理规范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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