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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防范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要求实现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全覆盖,全面覆盖所有流程和环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彦琳)记者从券商处获悉,中证协日前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业内征求意见。此举旨在严防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市场操纵、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据悉,征求意见稿强调证券公司人员管理和行为管理需实现全覆盖,不仅涵盖从事证券业务和相关管理工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还包括因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的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党务、辅助支持、综合管理等相关人员(含借调人员)。同时,对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和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员工管理亦有明确规定。要求全面覆盖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监测、核查、处置、惩戒、报告、检查等所有流程和环节,确保投资行为管理无死角。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