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互联网时代,企业利用短视频等手段制造舆情热点挑动民粹情绪,对企业、行业和消费者均不利。需企业、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三方协同,以创新为核心,构建健康良性竞争生态。

  互联网时代,随着短视频、直播等新兴传播形态的盛行,“眼球经济”、流量经济愈发凸显。不少企业借助公众关心的话题和社会热点事件进行品牌营销,成功吸引大量流量。因此,“事件营销”成为众多品牌推广的关键手段。然而,个别企业通过短视频等手段制造舆情热点,挑动甚至激发民粹情绪,这不禁令人担忧。近期,京东与美团的“外卖竞争”便为我们提供了观察这一现象的独特视角。

  网络上的民粹情绪往往呈现非理性特征,将复杂问题简单化、标签化,貌似追求公平正义,实则反智,对商业与社会秩序的和谐发展与良性循环构成负面影响。一些头部企业,更是抓住竞争对手或行业发展中的个别矛盾大做文章,迎合网络民粹情绪,选择性呈现甚至夸大对手或行业中的问题,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给对手或行业施加巨大舆论压力,以此创造竞争优势。但一旦商业竞争偏离市场和消费者的核心,转向异化对手、挑动民粹情绪,企业最终可能自食其果,甚至给整个行业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事件营销”挑动民粹情绪不仅损害企业自身品牌声誉与市场信任,也无益于行业的创新与发展,还会在行业内引发“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为防范企业竞争挑动民粹情绪,需企业、监管部门与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塑造健康良性竞争生态。

  对企业而言,应以创新为竞争核心。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企业竞争,但竞争的核心应是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市场效率、惠及广大消费者,而非通过标签化叙事、挑起民粹情绪、制造对立来贬低对手进行“形象塑造”。这已偏离正常商业竞争轨道。当企业以创新为竞争核心时,方能发现真正的竞争力源自对用户需求的深刻洞察,而非情绪操控。

  对监管部门而言,需以规则保障公平竞争。当前,个别平台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等行为,本质是以垄断压制创新。监管部门应完善反垄断措施,建立“红绿灯”机制:对利用民粹情绪进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亮红灯,对技术创新、服务升级等给予政策扶持。

  对消费者而言,应培养理性消费观念。消费者既是民粹化竞争的受害者,也可能因盲目追逐补贴而成为舆论推手。媒体应引导公众关注商品质量、服务体验等核心价值,避免被“道德人设”等标签绑架。公众亦应保持客观立场,避免将商业竞争上升为价值批判。部分企业利用“道德批判”博取商业流量,可能加剧社会矛盾对立。

  当前,中国正从“制造大国”向“创新强国”转变,企业需以格局超越狭隘、以创新定义价值。唯有摒弃民粹思维、回归商业本质,方能在全球竞合中书写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文章来源:人民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