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征求意见规范券商从业人员投资行为
AI导读:
中证协近日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规范券商从业人员投资行为。规定要求从业人员开立股票账户需申报并每月提供交易记录,将投资行为规范作为入职、任职、考核考量因素,每季度申报投资信息,强化风险防控。违规者将受自律措施或移交有权机关处理。
近年来,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现象频发,屡禁不止。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就《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向行业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券商从业人员的投资行为。
《意见稿》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应在投资行为管理制度中明确从业人员股票账户管理要求。从业人员如需开立股票账户,应鼓励其在本公司或关联证券公司指定交易或托管;未按规定执行的,需申报股票账户并每月提供交易记录。这一规定旨在消除市场关于券商从业人员可以炒股的误解,强调开立账户并非允许炒股,而是针对股权激励等特殊情况的特殊安排。
同时,《意见稿》将投资行为规范作为入职、任职、考核的重要考量因素,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制度,覆盖投资申报、审查、监测、处置等全过程,防止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投资。此外,还提出对拟入职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对各级负责人投资行为进行核查,并将结果作为入职、任职的考量因素。
在投资申报方面,《意见稿》规定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需至少每季度申报证券、私募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投资信息,确保投资行为透明化。对于从事公募资产管理等业务的从业人员,还需申报其投资于本公司所管理、托管或提供估值服务的公募基金的相关信息。
为强化风险防控,证券公司需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从业人员证券投资、职务通讯等行为进行监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或其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处理。同时,通过监测手机号码、办公电脑MAC地址等关键信息,防范从业人员利用他人账户违规投资。
对于违反《意见稿》规定的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中证协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自律措施,并记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涉嫌违法违规的,将移交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处理。
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自去年以来,已有上百名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涉及近20家券商。2025年至今,券商从业人员因违规炒股被监管处罚的案例不少于10起,显示出监管部门对券商从业人员违规炒股的严厉打击态势。
此外,包括银泰证券、中天证券、国都证券等多家券商因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不当,被监管出具警示函,进一步凸显了加强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的重要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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