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强化投资者保护,发布典型案例
AI导读:
北京金融法院在第七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上表示,过去两年共受理案件15267件,涉投资者保护案件占比31%。法院将发布一批司法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采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审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5月15日是第七个“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薛峰5月15日在北京金融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过去两年,北京金融法院共受理案件15267件。其中,涉投资者保护相关民商事、行政案件共4773件,占比达31%。北京金融法院将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戒力度,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的维权渠道、增强投资者的获赔可能性,致力于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营造更安全、更放心的市场生态环境。
北京金融法院审判第二庭庭长丁宇翔介绍,法院将发布一批司法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的典型案例,涵盖证券、期货、基金等领域。
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北京金融法院采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审理,成效显著。审二庭法官李默菡就此表示,这类案件往往呈现“一人违法、万人诉讼”的特征,采用该机制可统一法律适用、节约司法资源,并有效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
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来源:北京金融法院
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增强投资者获赔可能性。
薛峰重申,过去两年涉投资者保护案件占比高,案件类型、当事人、诉讼请求及交易市场均呈现多元化特点。
薛峰介绍,涉投资者保护案件的主要特点为:一是案件类型多元化。包括证券纠纷、合同纠纷等,涉及银行理财、股票、基金、信托、期货等金融产品。二是当事人多元化。涉及中小投资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三是诉讼请求多元化。包括解除合同、更正信息等。四是交易市场多元化。涵盖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等多个交易市场。
薛峰表示,北京金融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投资者关切,贯彻落实倾斜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金融审判理念,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大对违法主体的惩戒,营造更安全的市场环境,助力打造有活力的证券市场。
发布一批司法保护资本市场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明确资管产品管理人责任,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全方位立体追责,增强投资者信心。
丁宇翔表示,希望通过本次案例发布,发挥金融司法裁判的指引作用,推动上市公司和服务机构善待投资者,形成投资者保护的合力,倡导理性投资文化。
高效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李默菡介绍,通过示范案件审理,实现“审理一案、解决百案”的效应。
“示范判决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明确的裁判依据,高效实质地化解了矛盾纠纷,有力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李默菡说。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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