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
AI导读:
5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优化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宽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保障投资者权益。修订后的《规则》全面覆盖调解工作流程,增强行业调解公信力,提升纠纷多元化解效能。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5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下称《规则》),旨在优化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宽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促进各方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该《规则》对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健全了调解机制,完善了自收调解案件流程。
监管人士与机构人士对此表示一致认可,认为《规则》的修订将推动证券纠纷化解从“个案探索”转向“制度常态”,为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此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也为《规则》的修订提供了重要指导。
修订后的《规则》共六章,全面覆盖调解工作流程,并严格遵循《联合意见》的各项要求。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规范调解工作,增强行业调解公信力;健全调解机制,提升“三位一体”纠纷多元化解效能;完善自收调解案件流程,优化调解环节,建立简易调解、普通调解等不同程序,丰富调解途径,明确调解时限。
此外,《规则》还深化了矛盾化解合作机制,完善中证协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引入小额速调机制,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同时,建立“示范判决与调解衔接机制”,促进“同案同判”,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推动群体性纠纷的及时化解。
一些典型案例为规则的必要性提供了实践佐证。例如泽达易盛案,作为我国首例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调解案,该案创造性地构建了调解程序框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表示,该案通过实践明确了投资者保护机构与投资者的权利边界,为后续规则制定提供了直接参考。
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案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设立5.5 亿元专项基金赔付投资者,最终95.16%的适格投资者通过和解获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家杨东表示,该案虽在规则发布前通过行业协作解决,但暴露出赔付标准不统一、程序缺乏刚性约束等问题,间接推动了后续规则对调解协议执行力的强化。
随着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化,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已全面实施。通过综合运用多元解纷工具,实现预防前置、调解优先,有效将矛盾化解于基层和萌芽状态。此次《规则》修订发布是推动证券行业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
中证协将持续优化调解服务,加强各方协作,让调解成为投资者解决纠纷的有力途径,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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