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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包含多项“首次”创新,如分期支付机制、调整监管要求、设立简易审核程序等,旨在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5月16日证监会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要求,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

新规包含多项“首次”创新

本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修改亮点包括:

——首次引入分期支付机制。新规允许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注册决定有效期延长至48个月。

——首次调整监管要求。新规提高了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包容度。

——首次设立简易审核程序。明确简易审核程序无需并购重组委审议,证监会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首次引入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机制。鼓励私募基金参与并购重组,投资满48个月的私募基金,锁定期缩短。

此外,新规明确了上市公司间吸收合并的锁定期要求,为市场提供更多灵活性。

并购重组“基本法”优化

增强市场信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激发并购重组市场活力,证监会发布“并购六条”。自发布以来,并购重组市场规模和活跃度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累计披露资产重组超1400单。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筹划资产重组更加积极,已披露资产重组超600单,资本市场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同时,新《公司法》的实施要求《重组办法》进行适应性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为传统产业通过并购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了政策空间,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此次修订平衡了市场活力与风险防控,为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极大提振市场信心。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