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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5月16日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新规提高了财务监管包容度,引入简易审核程序,鼓励私募基金参与并购重组,激发市场活力。

5月16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简称《重组办法》),新规自发布之日起即刻施行。此次修改旨在提高财务监管包容度,并新增了简易审核程序。

新规中,对财务状况变化、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监管变得更加灵活;同时,引入了重组简易审核流程,适用此程序的交易无需并购重组委审议,证监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注册。此外,新规还推出了重组股份对价分期支付机制,注册决定的有效期也延长至48个月。对于上市公司间的吸收合并,锁定期要求也进行了明确:被吸并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需锁定6个月,构成收购的则执行18个月锁定期;其他股东则不受锁定期限制。

值得一提的是,新《重组办法》还鼓励私募基金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投资期限与股份锁定期实施“反向挂钩”。私募基金投资满48个月的,在第三方交易中的锁定期限从12个月缩短至6个月,重组上市中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外,其他股东的锁定期限由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

随着《重组办法》的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各项措施也已全面落地,这将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未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重组办法》的落实,激发并购重组市场的更大活力。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