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审理证券监管调查拒绝案
AI导读: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上诉人冯某因拒绝、阻碍证券监管调查引发的行政处罚二审案件。此案历经处罚、复议、一审和二审程序,目前二审尚未判决。律师表示,此案强化金融监管法治化,为资本市场提供司法保障。
近日,北京金融法院审理了上诉人冯某因拒绝、阻碍证券监管调查引发的行政处罚二审案件,该案尚在审理中。
此案是北京金融法院首例涉及当事人拒绝配合证券监管机构调查的二审案件,历经处罚、复议、一审和二审程序,目前二审尚未判决。
冯某暴力抗拒调查
本案自证监局人员开始调查至北京金融法院审理,已历经多个环节。2024年3月29日,广东证监局认定冯某多次拒绝配合调查,并在调查人员上门时暴力殴打执法人员,造成身体伤害,违反了《证券法》规定,决定罚款30万元。
冯某不服处罚,向证监会申请复议,复议维持原判。随后冯某向西城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驳回其诉求。冯某继续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冯某事后悔过
期间,广东证监局应冯某要求召开听证会。冯某提出因客观原因未拒绝配合,殴打行为属过激,且事后极其后悔并道歉。广东证监局经复核,考虑冯某事后配合调查、认错悔过等情况,调减罚款金额。
强化金融监管法治化
《证券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应配合证券监管机构的调查。拒绝、阻碍调查将受罚款和治安管理处罚。
律师表示,此案体现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为资本市场提供司法保障。未来,随着裁决和裁判规则细化,证券监管与司法体系衔接将更加成熟,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强化。
律师指出,本案强化监管权威和司法保障,对上市公司、投资者、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有重要教育警示意义,提醒增强合规意识,避免对抗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市场公平与投资者权益。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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