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30日,监管机构披露了两起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案的行政处罚,涉及未公开信息趋同交易。安徽证监局和吉林证监局分别对中信证券李海鹏和华泰证券邵某进行处罚,二人趋同交易时间长、金额大,被处以重罚。

5月30日,监管机构同步披露了对两起证券从业人员“老鼠仓”案的行政处罚,这两起案件均涉及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安徽证监局通报称,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海鹏,利用中信证券托管的某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获利约213万元,趋同交易时间长达3年3个月,交易金额高达2900.38万元。李海鹏通过其权限获取中信证券CRM系统中的未公开信息,并据此操作“程某1”账户组进行交易。

同日,吉林证监局也对原华泰证券分管投研系统建设的负责人邵某进行了处罚。邵某不仅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9个月,趋同买入金额3153.38万元,还违规买卖股票长达14年3个月,累计交易金额近7亿元。邵某通过其拥有的华泰证券X系统权限,获取了自营账户等未公开信息。

这两起案件细节令人深思:首先,涉事人员均为券商IT资深人员,能轻易获取大量未公开信息;其次,趋同交易时间长、金额大;再次,两地证监局对二人处罚力度大,李海鹏被“没一罚一”,合计罚没426.28万元,邵某则被“没一罚三”,并因违规炒股被另罚30万元,即便其违规炒股亏损262.61万元。

李海鹏与邵某均是利用手中权限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而进行趋同交易。李海鹏通过CRM系统获取高某基金的持仓、委托等未公开信息,邵某则通过X系统获取华泰证券自营账户股票持仓等未公开信息。二人趋同交易金额均超千万元,严重违反了证券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面对处罚,李海鹏曾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减免处罚,但安徽证监局经复核后对其申辩意见不予采纳。证监局指出,本案中所涉未公开信息包含基金的交易信息、资产状况、持仓明细和历史交易等信息,足以证明李海鹏存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关键词:证券从业人员、未公开信息、趋同交易、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