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院公诉非法荐股及侵犯著作权案终审判定
AI导读: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揭露S公司利用“机器人炒股量化交易软件”实施非法荐股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最终钟某被判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一案作出终审裁定,明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最终裁定”。至此,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的利用“机器人炒股量化交易软件”实施非法荐股及侵犯著作权案正式结案。
本案中,S公司及实控人钟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运营APP、线上平台,向客户推销“区间套利”“DIY炒股机器人”等功能,非法提供个股买卖时机、推荐具体股票等证券咨询服务。同时,通过购买被告人韩某编写的程序,突破证券交易软件技术性保护措施,非法接入证券公司服务器,调用其交易通道,并向客户收取接口使用服务费。
关键词:非法荐股、量化交易软件、证券犯罪、黑客攻击
2011年7月,钟某等人共同创立S公司,开发了一款股票量化SAAS软件。因缺乏证券资质和合作,客户使用不便,用户较少。为摆脱困境,S公司找到“黑客”韩某,购买非法程序突破证券交易系统安全保护,帮助量化交易软件接入券商设施。
非法接口创建后,S公司对APP的DIY炒股机器人等增值服务功能进行了优化。客户购买VIP服务后,可在软件系统中结合公司提供的数据、模型和参数,确定购买“赛道”和资金分配方案,实现快速买卖股票。
2023年4月,多家证券公司反馈,网上交易系统有外挂非法接入的情况。2023年7月,钟某、韩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钟某坚称,DIY炒股机器人仅起数据分析作用,不存在荐股行为。但检察官认为,公司开发的选股模型在选股中起到决定性作用,涉嫌非法经营罪。
2023年8月18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钟某批准逮捕。审查逮捕阶段,检察官还发现该公司的VIP会员服务还包含“区间套利”等,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
2024年1月18日,公安机关以钟某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查明S公司通过运营线上平台,非法提供个股买卖时机和股票推荐等证券咨询服务,并从中牟利,非法经营数额共计3000余万元。同时,还非法收取接口费用300余万元。
检察官认为,S公司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以个人犯罪论。2024年7月2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侵犯著作权罪对钟某提起公诉。2024年10月31日,静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此外,开发外挂程序的“黑客”韩某借此获利74.5万元。静安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对韩某提起公诉。2024年10月30日,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被入侵的软件企业存在技术问题。2024年9月24日,静安区检察院向涉案公司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和完善。
静安区检察院将继续落实相关方案,持续推进金融和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文章来源:上海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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