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东旭集团及旗下两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问题被立案调查,43名责任主体合计被罚款17亿元。业内人士指出,此案传递了严监管、惩“首恶”;一追到底,退市不免责;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三大信号。

  财务造假,严惩不贷。严重者将面临强制退市、巨额罚款,甚至金额巨大的民事赔偿乃至刑事追责。

  东旭案即为典型。6月6日,河北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造假者的严厉惩罚。

  2024年9月,东旭集团及其旗下东旭光电、东旭蓝天两家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问题被立案调查,并于2025年3月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目前,两家公司已摘牌退市。东旭光电因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于2024年10月11日被深交所强制退市;东旭蓝天则于2025年4月30日告别A股。

  处罚决定书显示,东旭集团及两家公司存在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多重违法行为。43名责任主体合计被罚款17亿元,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被证券市场禁入,禁入期限短则五年、长则终身。

  业内人士指出,东旭集团一案的处罚传递了三大信号:严监管、惩“首恶”;一追到底,退市不免责;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

  首先,17亿元的行政处罚,包括对多名主要责任主体的“顶格罚”,体现了严监管的态势。2024年,证监会共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案均处罚金额同比增长12%。

  其次,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虽已退市,但监管部门仍对其违法行为从重处罚,并督促公司董事、高管依法追回被非法占用的资金,保护投资者权益。

  最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已支持对东旭光电提起普通代表人诉讼,法院已受理。证监会也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东旭集团及其主要责任人或将面临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