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日,某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资产收购方案,拟收购一家科技公司股权以推动战略转型。然而,该公司为典型的上市后业绩变脸企业,上市后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上市即变脸现象在A股市场并不罕见,其负面影响深远。建议建立专项监管制度,重点核查原因,并从严惩处违规行为。

近日,某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资产收购方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一家科技公司89.7145%的股权,旨在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在当前监管部门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背景下,这家面临经营困境的企业通过并购寻求转型突破,其积极自救的举措值得肯定。然而,该收购案因涉及一家上市后业绩立即变脸的企业而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该公司于2022年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前,其业绩持续增长,2019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稳步上升。然而,上市后业绩却急转直下,2023年及2024年,虽然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累计降幅达64%。

上市即变脸的现象在A股市场并不罕见,但其负面影响深远。部分企业为满足IPO条件,可能对上市前业绩进行技术性调整,甚至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构成欺诈发行。这不仅损害投资者利益,更破坏市场诚信。因此,监管部门和市场各方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监管。

当然,上市后业绩变脸并非全然因上市前业绩包装或欺诈行为。部分企业确实可能因经营环境变化导致业绩下滑。但总体而言,不能排除与上市前业绩粉饰甚至财务造假有关。具体原因需待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为完善监管机制,建议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建立上市后业绩变脸企业专项监管制度,确保无一遗漏;二是重点核查业绩变脸原因,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保障知情权;三是从严惩处违规行为,对财务造假或虚假披露的企业实施严厉处罚,净化资本市场环境。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