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意见,允许在香港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举旨在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提升深圳证券交易所国际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

据新华社6月10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为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二次上市。此举旨在进一步促进大湾区企业的融资便利,加强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了更广阔的融资渠道,同时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市场分析认为,这将有助于提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际影响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入驻,进一步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