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港股公司到深交所上市的“H+A”路径已经愈发清晰,不仅覆盖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企业,更向港股红筹企业及境外公司敞开大门,为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按下“加速键”。

注册地在粤港澳且在港股上市的企业将能在深交所上市,注册地不在粤港澳但在港股上市的公司,若符合条件,也可通过发行存托凭证(CDR)的方式,实现A股上市。港股公司到深交所上市的“H+A”路径已经愈发清晰。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6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市场普遍认为,这一表态释放出两种信号。第一,从“H+A”的范围来看,不仅覆盖了200余家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企业,更向港股红筹企业及境外公司敞开大门,腾讯、阿里等万亿市值巨头有望迎来回归新机遇。其二,针对不同类型港股企业设计不同的“回A”方式,同时明确提出可采用存托凭证(CDR),港股公司到A股上市路径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举措,无疑为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按下“加速键”,中国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进入新阶段。

覆盖范围拓宽

6月10日发布的《意见》提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但未明确界定企业范围细则。此次政策解读进一步细化了“H+A”适用企业范围,不仅包括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上市公司,还可能拓展至其他类型的在港上市企业。

政策主要惠及两类主体。一类是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另一类是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内认为这一范围可能更广,涵盖范围可能包括红筹企业、境外企业。

第一财经据Choice数据粗略统计,以公司注册地所在省份统计,共有250家港股上市企业注册地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其中,有30家企业已在A股上市,还有220家尚未在A股上市。此外,港股中的境外公司,同样被纳入政策视野。

“H+A”路径明确

《意见》强调,“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次发布会中,国家发改委亦针对具体落地路径进行解读,明确提出两种上市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政策明确支持其赴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种方式,是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这为红筹企业乃至海外的港股企业,在A股提供了明确路径。

早在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允许试点红筹企业按程序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存托凭证上市;具备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试点红筹企业可申请在境内发行股票上市。”

根据目前深市主板规则,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二次上市需满足两项规定。第一,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第二,市值200亿元以上,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以市值2000亿元作为筛选标准,目前共有14家红筹企业符合要求,包括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等。

艾媒咨询CEO兼首席分析师张毅分析,根据过往经验,存托凭证(CDR)的发行通常遵循遴选企业、确保存托凭证满足基本要求、严格遵循股票发行程序等标准步骤。

近年来,A股IPO审核趋严。《意见》的“松绑”倾向引发市场对IPO政策转向的猜测。但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基调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

关于深交所是否会设立新板块承接“回A”企业,张毅认为短期内可能性较低。此次政策重点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存托凭证(CDR)方式上市,旨在深化两地市场互联互通。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