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有望深交所二次上市
AI导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意见,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政策框架下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举引发市场关注,红筹股有望首次在深交所二次上市,提升企业融资灵活性,满足多元融资需求。
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政策框架下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预示着红筹股有望首次实现在深交所二次上市。
6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进一步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以深化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资深投行人士屈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新政策或将加速红筹企业“H+A双重上市”趋势,特别有利于科技龙头、生物医药及先进制造企业回归A股,提升流动性与估值,优化A股行业结构,并降低中概股对境外市场的依赖。
企业:积极研究评估相关政策
多位业内人士强调,此次新政策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深化深港两地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从交易端向发行端延伸;二是提升企业融资灵活性,满足多元融资需求,为港股上市企业提供更多融资选择。
记者梳理发现,广东地区目前在港股上市的企业共有255家,总市值约12万亿元,主要涉及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消费等行业,其中腾讯控股市值最高。多家受访港股上市企业表示,将密切关注政策落地,积极研究和评估双重上市的可能性。
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银行大湾区部总监丁和伟认为,港股上市企业期待回归A股,不仅因为A股市场体量大于港股,可享受国内资本市场红利,还可有效提高国内投资者的参与度,扩大企业影响力。此外,新政策还为国内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试点探路。
政策落地需配套细则支持
尽管港股上市企业回深交所上市已有先例,但主要是H股架构企业,红筹架构企业尚无案例。红筹架构企业回深交所二次上市需满足一定市值和技术创新能力要求。
目前,广东地区满足市值条件的港股上市企业数量有限,新政策在实操层面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深港两地上市规则差异、A股IPO审核机制压力等。因此,后续政策落地需依赖配套细则,包括细化红筹回归标准、放宽未盈利企业限制、优化跨境资金流动及税收政策等。
屈放表示,未来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配套细则的完善,若能突破现有障碍,深圳有望成为中概股回归的新枢纽,进一步巩固其国际金融地位。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局长时卫干此前曾公开表示,支持和鼓励优秀的深圳企业、大湾区企业赴港上市,同时欢迎港股大湾区上市企业重回深交所,这是该局今年的工作重点。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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