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员工违规销售非代销产品,黑龙江证监局开出警示函
AI导读:
6月13日,黑龙江证监局对江海证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及其员工郑彩芳因违规销售非代销产品开出警示函。分析人士指出,这彰显了“双罚制”的监管趋势,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律师表示,这暴露券商分支机构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建议从制度、技术等方面加强合规建设。
6月13日,黑龙江证监局对江海证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及其员工郑彩芳开出警示函。公告显示,郑彩芳在任职期间向客户销售非江海证券代销产品,因此被处罚。同时,该营业部也因管理失察和合规有效性不足被同步警示。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部门对机构与个人分别采取警示函措施,彰显了“双罚制”的监管趋势,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并直接追究责任人过错,与证监会穿透式监管原则相符。
警示函频出
证券从业人员再遭“点名”。
经查,黑龙江证监局发现江海证券牡丹江绥芬河文化街证券营业部员工郑彩芳违规销售非代销产品。此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黑龙江证监局遂对郑彩芳出具警示函。

同时,该营业部也因未能及时发现和防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投资者投诉不当等问题,被黑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应规范工作人员行为,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全体工作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对其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负责。
管理漏洞明显
监管要求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经营、勤勉尽责。
律师孙宇昊表示,这两张罚单暴露的核心问题是券商分支机构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营业部在从业人员管理上存在漏洞,未建立有效监控机制,也未落实合规要求,违反了相关规定。
同时,营业部对投资者投诉处理不当,未能将投诉视为风险预警,违背了客户服务合规义务。员工违规行为凸显合规意识淡薄,可能受利益驱动,且合规培训未触及风险“红线”。
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制度,公示联系方式。
加强合规建设
近期,部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合规意识淡薄,违规频发。
孙宇昊建议,券商合规建设可从制度、技术、文化、责任四方面强化:制定细化合规操作清单,明确禁止销售产品及投诉处理标准;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监控;通过真实案例开展情景化教育,建立自查机制;压实对分支机构垂直管理责任,开展飞行检查,挂钩合规审计结果与费用预算、负责人晋升。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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