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原总裁劳动争议案将开庭,券商高管薪酬递延机制引关注
AI导读:
浙商证券原总裁王青山起诉老东家的劳动争议案即将开庭,近年来券商高管与东家的劳动争议频发。文章还关注了券商薪酬递延支付机制的问题,以及监管对券商薪酬体系的调整。
财联社6月17日讯(记者高艳云)距离浙商证券原总裁王青山起诉老东家浙商证券的劳动争议案开庭仅剩2天。劳动争议案件频发,券商高管与东家的矛盾日益凸显。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开庭公告显示,上述案件将于6月19日开庭审理,案由为劳动争议。财联社记者求证确认,此次诉讼的原告“王青山”确是曾执掌浙商证券的原总裁。

关于劳动争议的具体内容,目前尚未有确切信息。
从收入角度看,浙商证券2022年及2023年报显示,王青山2022年税前薪酬为216.82万元,递延支付往年绩效薪酬192.81万元;2023年,王青山领取的报酬总额为56.2万元,递延薪酬支付为176.48万元。而王青山离职公告发布于2023年5月12日。
近年来,券商高管起诉老东家的案件虽不算多,但时有发生,引起了行业的广泛关注。作为券商运营的核心人物,高管本应熟悉公司运营规则和劳动法规,然而此类争议却持续不断。
券商在制度上减少劳动争议尤为重要,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明确职责和决策流程,减少劳动争议的潜在因素;优化薪酬和激励机制,提高透明度,平衡短期和长期激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沟通与协商。
曾被“叫出会场”
王青山的职业轨迹颇具戏剧性。
2023年3月31日,媒体报道称,彼时尚为浙商证券总裁的王青山,在参加浙江交投财务公司干部会议时被“叫出会场”,此后便失联。同年5月12日,浙商证券公告,王青山因个人原因辞职。
王青山曾在证监会系统任职,后追随朱从玖前往浙江。2023年5月4日,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去年11月,朱从玖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王青山,1981年12月出生,曾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金融工作部副处长,浙江交投财务公司总经理,浙商证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2017年8月至2023年5月,担任浙商证券总裁兼董事。
券商高管与东家矛盾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高管起诉老东家的案件并非孤例。此前,被浙商证券并购的国都证券也卷入劳动争议风波。
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劳动争议案显示,国都证券原总经理常喆起诉老东家国都证券,追讨绩效奖金,涉及2015年至2017年绩效奖金递延未支付部分。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国都证券支付常喆绩效奖金639万元。

常喆自国都证券成立之初便加入,曾任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退休后还被返聘至2018年11月。
此外,还有多起类似诉讼。原德邦证券债券融资部总经理曹某因解除劳动合同起诉公司,要求支付赔偿金等,金额高达2.77亿元,但最终仅获赔2.3万元。民生证券前董秘李某也因递延奖金问题起诉公司,最终胜诉讨回337万元。
薪酬递延支付机制待优化
多例诉讼引发关注,券商薪酬递延支付机制亟待完善。
多家券商在2024年度行动方案中提到,将持续优化董监高考核制度,完善薪酬递延支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然而,多家券商在2024年年报中未披露递延薪酬金额,包括中信证券、中金公司等。中信证券表示,高管最终报酬正在确认过程中。中金公司也称,高管最终薪酬待确认后再披露。
2022年5月,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要求证券公司保障稳健薪酬制度的落实,加强薪酬管理的有效性和约束力。
总体而言,监管对券商薪酬递延支付的调整旨在促使券商建立更科学、合理、稳健的薪酬体系,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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