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地机器人鼻祖”iRobot提交破产保护申请
AI导读:
当地时间12月14日,“扫地机器人鼻祖”iRobot正式向美国特拉华州法院提交第11章破产保护申请。该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量已达数百万台,但如今走到资不抵债的境地。
界面新闻记者 | 宋佳楠
界面新闻获悉,当地时间12月14日,“扫地机器人鼻祖”iRobot正式向美国特拉华州法院提交第11章破产保护申请。
iRobot预计将于2026年2月前完成上述程序。美国《破产法》第11章破产保护,是针对企业的重组型破产程序,核心目的不是让企业直接清算倒闭,而是给陷入财务困境但仍有运营价值的企业一个“喘息和重生”的机会。
根据iRobot公告,其与公司有担保债权人及主要代工厂——深圳杉川机器人有限公司(Shenzhen PICEA Robotics Co., Ltd.)和香港杉川有限公司(Santrum Hong Kong Co., Limited,二者合称 “Picea”)达成《重组支持协议》。Picea在中国和越南设有研发及生产基地,在全球拥有超过7000名员工。
依据《重组支持协议》条款,Picea将获得iRobot公司100%的股权。iRobot方面表示,这一安排将大幅优化iRobot的资产负债表,确保公司能维持正常运营,并保留其全球业务布局。
iRobot首席执行官加里·科恩(Gary Cohen)称:“此次交易将强化我们的财务状况,确保为消费者、客户及合作伙伴提供业务连续性保障。”
该公司强调,在破产程序推进期间,iRobot将维持正常业务运营,公司应用程序功能、客户服务计划、全球合作伙伴关系、供应链合作及在途产品支持不会受到影响。为保障业务连续性,iRobot已向法院提交一系列常规动议,以确保公司能按常规模式运营,包括履行对员工的承诺,并向供应商及其他债权人及时足额支付程序启动前、期间及之后所欠款项。
待法院批准此次交易后,在Picea的所有权架构下,iRobot将成为由Picea全资控股的私人公司,其普通股将不再在纳斯达克或其他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预计,若法院最终批准第11章破产重组计划,现有普通股股东将无法获得重组后公司的任何股权;公司所有已发行及流通的股权将被注销,普通股股东的投资将面临全额损失,无法获得任何偿付。
iRobot于1990年由麻省理工团队创立,其开发的Roomba系列在2002年正式进入市场,开创了家用清洁机器人品类。其机器人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销量已达数百万台,巅峰时期全球市占率超80%。
随着扫地机器人行业竞争加剧,当石头、云鲸等中国品牌普及激光雷达导航与自动洗拖布技术时,iRobot仍坚守传统视觉导航方案,2022年才推出首款扫拖一体机,较中国企业晚五年以上。同时其旗舰产品维持超1000美元高价,是中国同类产品的3倍。
同在2022年,亚马逊拟以约17亿美元现金收购iRobot,但这笔收购案受到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欧盟等的反垄断审查,这也成为iRobot丧失外部输血的关键节点。2025年10月,iRobot最后一轮潜在出售谈判破裂,自救通道彻底被堵死。
这家曾定义家用扫地机器人品类的企业,如今走到资不抵债的境地——截至9月27日,其现金及等价物仅剩2480万美元,总负债却高达5.08亿美元,股东权益为负2680万美元,现金流几近枯竭。2025年三季度,iRobot美国市场收入暴跌33%,欧洲、日本市场同步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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