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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就ST银江与浙商资管股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被告ST银江为浙商资管持有的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12月16日,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银江,300020.SZ)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0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就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资管”)与公司(被告)股权纠纷做出一审判决,涉案金额约351.82万元。

  判决内容包括,被告ST银江需在判决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为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365万股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手续,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损失350万元。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