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江苏证监局对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中的持续督导失职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改正并合计罚没约1698万元,两名保荐代表人各被罚款150万元。

  又有券商收到监管罚单。

  2025年12月2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指第一创业(002797.SZ)全资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创投行”)在鸿达兴业2019年可转债项目中的持续督导失职。

  处罚决定书显示,在持续督导期间,一创投行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及归还情况;未按规定发表核查意见,导致出具的相关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

  对此,江苏证监局对一创投行采取了责令改正、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24.53万元并处以1273.58万元罚款的监管措施,合计罚没约1698万元。两名时任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各被罚款150万元。

(文章来源:时代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