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圈再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
AI导读:
近日金融圈再现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某评级公司的市场总监刘某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信用等级评定帮助并收取好处费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罚款。此案件揭示了金融机构中出现的多起“权力寻租”现象。
金融圈再现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
据裁判文书网近日披露,某评级公司的市场总监刘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为一公司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帮助,两次收取好处费162万元。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收好处费“催办”评级报告
刘某为70后人,原系某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2015年至2017年间,刘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中某公司人员请托,为中某公司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帮助,安排下属催促评级部门早日出具中某公司的评级报告,帮助中某公司尽快发债,于2016年分两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62万元。
不过,2022年10月,刘某将上述钱款全部归还至中某公司指定的账户。换言之,在案发前,刘某已经将全部受贿款归还给行贿方。2023年11月,刘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2025年6月,一审刑事判决结果出炉,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案发前已归还行贿款,故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与此同时,向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追缴162万元,予以没收。
不过,一审后,刘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披露的即为二审结果。刘某在上诉中称,涉案钱款系王某基于男女朋友关系支付的生活费和学费。而且其只负责前端市场部工作,工作内容不包括对企业评级,为客户催促评级报告是其正常履职行为,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中某公司谋取利益。此外,她还称,其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系在威胁、引诱下作出,内容不真实。
法院经审定在案证人证言,以及涉案钱款数额、往来背景、时机和方式以及刘某在收受钱款期间的行为等多种因素,都证明了刘某的犯罪行为。最终,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金融机构出现多起“权力寻租”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2025年以来,金融圈出现多起相关案例,主要集中在银行信贷、证券公司研究和投行业务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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