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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因未能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且同类违规多次发生,被上交所予以书面警示并要求及时自查整改。此次罚单反映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深层次问题。

  财联社1月5日讯(记者林坚)一年多次被交易所处罚,东莞证券在2025年最后一天再度收到罚单。根据上交所最新公告,因未能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且同类违规多次发生,东莞证券被予以书面警示,且被要求及时自查整改。

  上交所对东莞证券所发监管措施决定书

  监管多轮介入仍未整改,东莞证券这才收到书面警示,这是本次罚单的核心原因,这也是在近年监管处罚中比较鲜见的情况。多次发生同类违规,往往反映出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合规文化培育、一线业务管控等方面存在深层次问题,不仅会对公司的评级产生影响(分类评价会被扣分),也可能对其市场声誉及业务开展带来潜在影响。

  根据分类评价办法,被实施警告将会被扣分

  被要求整改后仍有反复

  具体来看,最早是2024年7月,上交所已针对东莞证券开展现场检查。此次检查明确发现,东莞证券存在未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等违规情形。基于这一发现,上交所当时已对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并明确要求限期整改。

  然而,监管的警示与整改要求并未引发东莞证券足够的重视。在首轮监管措施实施后,东莞证券旗下多名客户仍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而公司层面始终未能拿出有效的管控方案,未能堵住合规漏洞。针对这一持续违规状态,上交所先后多次对东莞证券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试图通过递进式监管推动其整改。但违规问题仍未得到根治。

  时间进入2025年11月,监管层面发现,东莞证券再次出现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情形。这意味着,经过多轮监管介入与整改要求,公司在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仍未解决,违规状态呈现反复性与持续性。

  上交所指出,东莞证券未能对客户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并多次发生同类违规行为,违规情节较为严重。

  为何被罚?客户频繁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从违规定性的法律依据来看,此次东莞证券的行为明确违反了多项监管规则。具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第3.1条、第4.1.1条、第4.1.7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第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上述规则均围绕券商作为交易所会员的客户管理义务展开。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的相关条款明确要求会员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防范异常交易风险;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则进一步细化了会员在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包括异常交易的识别、监控、报告及处置等关键环节的要求。

  根据易董数据,近年来资本市场监管层持续强化对券商客户交易行为的监管力度,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已有超过15家券商因客户交易管理不到位、未有效识别异常交易等问题收到监管措施,涉及的违规情形包括未严格执行客户适当性管理、对绕标套现等异常交易管控不足、监控系统存在漏洞等。

  一般来说,异常交易核心违规类型主要包括四类关键行为:

  一是操纵市场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