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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近日曝光了两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分别涉及重庆和甘肃的两位主播,其中一起案件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另一起案件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案件揭示出网络主播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强调了依法纳税的重要性。

央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樊瑞)1月14日,重庆、甘肃两地税务部门曝光近几年依法查处的2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彭煊之偷税案件中,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杨遂娃偷税案中,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